所有项目都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吗?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评手续。而未被列入该名录的建设项目,则无需进行环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评手续。而未被列入该名录的建设项目,则无需进行环评手续。
关于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版名录》),明确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行业范围和管理类别。排污许可管理分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三种类别。属于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范畴的排污单位应按规定时限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对于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环评,建设单位不需要进行环评手续,但仍需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因此,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对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建设之前向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审批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获批准,则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所需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六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对于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应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