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导读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是一种预先制定的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重点,及时控制环境污染源,迅速减少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事后环境修复。因而,方案的适用范围、执行主体、资源准备、行动程序等都具有明显的环保特征。
伴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泄漏、爆炸、火灾等环境事故也越来越多。如不加以有效的处理与处置,将会对土壤、大气、水源乃至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破坏和威胁。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是一种预先制定的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重点,及时控制环境污染源,迅速减少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事后环境修复。因而,方案的适用范围、执行主体、资源准备、行动程序等都具有明显的环保特征。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一切突发事件都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突发性环境事件在影响到周围环境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相关人群带来威胁。在紧急情况下,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产生影响。在突发性环境事件中,有可能影响大量人口饮水安全的饮用水来源,人口密集的学校、医院、社区等居民集中区应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并纳入环境应急和规划的敏感目标。
许多环境突发事件都是由突发环境事件、交通事故等次生衍生而来的,其原因是突发环境事件。紧急情况下,在制定应急预案时,要考虑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在应急预案的内容上,要与相关预案的内容衔接,保证措施的有效目的和一致性,提高应急效率,优化处置效果。
在可能发生的各种环境风险事件中,应制定综合性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制造、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